关于举办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税协定于8 月31 日至9 月6 日在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扬州)举办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处理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6 年8 月31 日-9 月6 日,8 月31 日报到,9月6 日返程。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税协扬州培训基地,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扬子江北路515 号)。
二、培训对象
1
税务师事务所(会员单位)执业税务师
三、主要课程与师资
(一)涉税争议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授课老师:李文波税务干部学院讲师
(二)税费争议行政调解的理论和实务授课老师:宋龙飞税务干部学院讲师
(三)税务行政应诉策略和案例分析授课老师:李登喜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四)民事案件审理思路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运用授课老师:曹福来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五)增值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
授课老师:石玮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六)新监管模式下企业合规管理
授课老师:外聘知名专家
(七)企业所得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授课老师:陈玉琢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八)个人所得税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授课老师:梁富山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
(九)跨境行为高频涉税争议问题及其政策适用授课老师:宋兴义税务干部学院教授
(十)跨学科研讨:AI、税务与政策协同 项目组
四、收费说明
2
培训费免费,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报名时间
执业会员请于8 月26 日17:00 前,登录中税协网站(www.cctaa.cn)“服务大厅—面授培训班报名”栏目,或直接登录网址(wz.cctaaedu.cn)“教育培训”栏目完成报名。报名后需经地方税协审核,收到确认短信即视为报名成功。
六、联系方式
学院为学员提供南京、镇江、扬州三市机场及火车站的班车接送站服务,学员也可自行前往学院报到。需要接站的学员,请最迟于8 月27 日17:00 前登录学院门户网(http://www.tax-edu.net)首页,通过“热门招生—招生信息—学员接站入口”填写接站信息;未填写接站信息的,将不予安排接站。
(一)报名、接站、报到咨询
1、报名咨询:中税协黄老师(010)83755841。
2、报到咨询:扬州基地刘老师13665236373。
3、接站咨询:扬州基地接站舒老师(0514)87806600。
(二)报到接站
已登记接站信息的学员,报到当日可在各接站地点与接站人员联系,各接站点联系手机(仅限报到当日开通)为:
3
1、南京禄口机场(接站点:机场T2 航站楼一楼4 号门内)。
2、南京南站(接站点:南京南火车站北出口右转100米麦当劳门口)。
3、镇江南站、扬州泰州机场、扬州火车站、扬州东站、镇江火车站。
接站点
联系电话(仅限报到当日)
班车时间
南京禄口机场
19962605600
10:30、13:30、15:30、16:30、
18:30、20:30、22:00
南京南站
19962605606
11:00、12:30、15:30、18:30、
21:30
镇江南站
19962605609
11:00、12:30、14:30、16:30、
18:30、21:30
扬州泰州机场
19962605616
10:00、12:30、16:30、19:00、
21:30
扬州火车站
19962605618
8 :30、15:00、17:00、19:00
扬州东站
19962605608
8 :30、15:00、17:00、19:00
七、其他
4
(一)已报名成功的学员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报名截止时间(8 月26 日17:00)前,向地方税协培训部请假说明情况。无故爽约将影响下次培训报名资格。
(二)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和培训纪律,培训期间如需请假应按规定办理,不得无故旷课。严禁学员携带子女及家属进入学院。
(三)学院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标准双人间住宿,食宿费用共计6 天,由学院在报到当日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
(四)扬州本地学员可凭身份证自行在外住宿,其余学员不得在校外食宿。培训期间,每位学员可凭学员卡在清晨规定时段免费进入瘦西湖公园,其他时间仅允许三次请假外出。
(五)培训班结束15 个工作日后,学员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学时证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6 年8 月2 日
(只发电子件)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办公室
2026 年8 月4 日印发

打印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10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