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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2-01-06来源:作者:阅读次数:

 

 
 
 
新税协发[2009]11号
 
关于印发《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加强全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注税行业人员整体素质,造就优良的行业人才队伍,新税协根据行业实际,研究制定了《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00九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印发 教育培训 办法 通知
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新税协各领导、常务理事,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自治区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附件:
新疆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升执业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结合新疆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
        教育培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注税行业发展人才是关键的战略思想,坚持教育培训工作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纳税人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以提高行业执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人员的领导水平为核心,整合培训资源,扩展培训领域,创新培训形式,充实培训内容,优化培训师资,提高培训质效,努力造就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信誉优良的注税人才队伍,适应全区注税行业发展的需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教育培训的总体目标
        按照新疆注税行业发展的总体需要,针对目前全区注税行业执业人员知识结构单一,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采取分层次、创机制、抓实效的办法,加强教育培训力度,使全区注税队伍的知识结构显著优化,操作技能明显增强,业务水平普遍提升,人才储备不断扩充,为注税行业开展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教育培训的职责
        新疆注册税务师行业教育培训工作实行两级负责制。
        (一)新税协的职责
        1、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制定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办法、配置教育培训资源,适时下达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和阶段性教育培训工作安排;
        2、抓好行业培训师资力量建设工作,建立行业师资人才库,加强对师资人员的培养和知识更新,不断提高师资人员的任课能力,根据培训计划和授课内容,选择安排授课人员;
        3、研究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选定培训教材、组织相关人员编写必需的培训教案、课件;
        4、对以新税协名义举办、联办、承办的各类培训活动进行统筹规划和安排;对有多个事务所的地区其社会性涉税培训的举办单位进行协调、界定和授权;
        5、组织安排行业人员参加中税协及中税网校举办的培训活动及其他涉税培训;
        6、对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适时总结、通报有关情况。
       (二)税务师事务所的职责
        1、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工作措施;
        2、组织实施本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抓好教育培训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3、组织选派人员参加中税协、新税协和当地税务机关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4、承担所在地或委托人范围的税收知识、纳税辅导等社会涉税培训;
        5、做好教育培训登记、统计和培训工作基础资料管理;
        6、收集、汇总、反映教育培训的需求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教育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新税协的主要任务
        在抓好全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安排部署的同时,主要抓好以下教育培训事项。
        1、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及相关业务规定调整变化情况,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咨询服务委员会、业务协调服务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治区国、地税两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认真做好课件准备,并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授课,对税收政策变化和业务规定调整,给予解读和解惑答疑,以提高税收政策辅导培训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2、重点抓好行业管理人员的培训,采取全区集中、南北疆分片或赴内地组织培训等形式,以前沿性管理理论为主要内容,提高事务所所长科学管理、民主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培养管理者带队、做人、做事的方式,并就工作方法、工作思路、思想品格修炼以及拓展业务领域、有效防范执业风险等方面进行交流、研讨。以提高行业领军人物的管理能力和思想水平。
        3、针对每年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举办考前冲刺培训班,亦可根据情况联系有关职业培训机构或委托有关事务所,举办注税资格考试短期辅导班。通过应考培训,提高考生应试能力和考试通过率,更好地为行业发展做好人才储备和提高应考人员的积极性。
       (二)税务师事务所的主要任务
       事务所主要抓好以下教育培训事项。
        1、重点抓好执业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培养执业人员具有较强的财务会计知识、审计业务能力,熟练地计算机操作能力。通晓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及实施细则,掌握涉税鉴证业务和涉税服务业务的实施准则及操作实务、执业操作规程;掌握涉税咨询、顾问、鉴定、评估、筹划等相关知识及执业人员应掌握的其他知识。
        2、抓好后续教育培训工作的落实。事务所根据自身情况,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人员的选派,培训时间的安排,并根据受训人员的业务水平分批、分层次进行培训,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保证执业注册税务师达到注税培训的学时要求。
        3、承担所在地或本所委托人范围的社会涉税培训。可根据需要联系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社会涉税培训协调组织,共同研究社会涉税培训的有关内容、形式和实施方法。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举办培训班、辅导班、讲座、研讨等形式。提高纳税人对税收法规政策的遵从度和纳税准确率,增强对注税行业的认知度和信赖感。
        五、教育培训工作保障措施及方法
        (一)教育培训事关提高现有人员工作能力和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人才建设的长远问题。税务事务所所长应亲自负责教育培训工作,统筹组织本所的培训工作,并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培训事项组织实施、做好统计及情况汇总、完备各项手续和程序要求,每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并向新税协书面报告;
        (二)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贯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的宗旨,事务所要加大教育培训的经费保障力度,在经费投入上绝不能“缺斤短两”,对中税协等组织的各类教育培训要积极参与,并按规定要求交纳培训费用。
        (三)保证时间,是学习取得成效的基本前提,事务所要精心策划好工作与学习时间,妥善处理工学矛盾,细化学习内容,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四)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激励机制,事务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教育培训精神与物质奖励的激励办法,对培训工作和学习成绩优异者进行必要奖励,对培训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最大限度地调动执业人员的学习积极性。
        (五)采取多元化的培训形式和科学的学习方法,提倡“学中干、干中学”,在实践中增加才干和造就人才。在坚持常规培训方式方法的基础上,重点利用远程网络培训学习,充分发挥其投入成本小、课件质量好、师资力量强、个人选择自由度高的特点,提高教育培训工作实效性。
        (六)提高员工能力建设水平和增强服务税收工作的实用性。应紧紧瞄准目前税收征管纳税服务工作中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人力不足的“瓶颈”和能力不足的“短板”,提高注册税务师服务税收工作与税务干部税收征管能力的互补性,尽快形成适应税收工作发展和企业(纳税人)发展所需的中、高端人才和个性化服务能力的人才结构格局,为行业业务拓展奠定雄厚的人才基础。
        (七)在抓好员工执业能力建设的同时,注重抓好全员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作为行业执业的“基准”和职业道德底线,在积极拓展业务、扩大市场的同时,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合法提高注税行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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