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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协信息化系统培训(鉴证业务部分)操作注意事项

  2015-08-24 13:18:03  

 

新税协信息化系统培训(鉴证业务部分)
操作注意事项
 
操作分为三个部分:建立项目、业务实施、项目报备及评价
一、    如何建立项目
1、    建立项目必须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安全盘进行税务师事务所界面
2、    建立项目之前要先录入客户资料,资料尽量详细
3、    企业用户名为企业登录名称尽量使用拼音简拼
4、新建项目后,选择客户自动生成客户资料
5、业务约定书的编号为事务所自行制定编码
6、项目组成员负责人必须是注税,成员可以是从业人员,三级复核人员必须是注税
7、业务约定书导出后,格式可以做调整。
二、业务执行
1、业务执行需要使用注税安全盘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操作。
2、数据导入前需进行底稿选择,底稿的选择要根据被委托企业的情况分析后,选择相适应的底稿。
3、数据共享功能,先点击组内共享,其他组员进入系统后不需要再次导入数据,只需要点击下载即可查看账套。
4、对应科目是,建议使用企业科目对应系统科目
5、对应科目时有二级科目就不能对应一级科目
6、有数据的科目对应,无数据科目不用对应。
7、科目对应完毕后,可以进行会计报表的对比,企业会计报表需要手工录入,软件的报表自动生成。
8、资产类调整项目中,固定资产折旧审核表需要手工录入。
9、工作底稿数据提取完成,核对无误后,必须保存,然后数据才能在申报表中提取。
10、如何更换复核人,用事务所安全盘登录,选择项目退回,更换复核人。
三、业务报备及评价
1、业务报备后不能业务退回或者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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